退伍军人创业税收有哪些优惠政策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四十六条 退役军人创办小微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贷款贴息等融资优惠政策。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必须是办理了个体工商户登记从事个体经营的,才能享受限额优惠。 从事个体经营的业务范围不作限制。 一个优惠主体只能享受3年。
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第四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孵化、融资等支持和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对特定纳税人、特定征税对象或者特定地区的税收给予减免。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加大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适时研究完善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十六)探索设立创业基金。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扶持退役军人创业,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拓宽资金保障渠道。
退伍军人创业有什么优惠条件
1、退伍军人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包括: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2、符合贷款条件的,商业银行应优先予以信贷支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中心针对农业户口的退伍军人和农民工,可以免费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还可以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小额担保贷款;2006年以后退伍回来的(农村或者城镇)军人自主创业,政府给以资金扶持。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随军家属创业税收优惠 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
4、退伍军人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5、三)退伍军人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经营资金不足时,可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
6、如果该退伍军人具有创业条件,并且所在地刚好对退伍军人有创业贷款政策支持,那么退伍军人可直接申请创业贷款。创业贷款一般享受一定期限的贴息。退伍军人创业贷款条件 具有贷款银行所在地的当地户口,并且还没有安置工作;有创业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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